「在聖經各書卷中所包含和陳述的天主啟示的真理,是在聖神的默感下而寫在其中的。慈母聖教會基於宗徒的信仰,把舊約與新約的全部書卷,及其所有部分,都奉為聖經和正典,因為是在聖神的默感下寫成的,有天主為其作者,並這樣地交 給了教會」。( 天主教教理第105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