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神的效果(Fruit of the Spirit)

聖神的效果共有九種:就是「仁愛、喜樂、平安、忍耐、良善、溫和......(迦5:22-23)

聖神的效果:即聖神在信友心內所結的「善果」。這些善果按希臘原文共有九種:就是「仁愛、喜樂、平安、忍耐、良善、溫和、[寬宏、仁慈]、忠信、柔和、節制、[貞潔]」(迦5:22-23)。若按拉丁通行本卻載有十二種,即方括號內的[寬宏、仁慈]和[貞潔]。「十二」這一數目從古以來的神秘學家(mystic)都認為這是一固定的數目。有聖經學者指出「十二」這一數可能來自若望默示錄第22章1-2節「天使又指示給我一條生命之水的河流,光亮有如水晶,從天主和羔羊的寶座那裡湧出,流在城的街道中央;沿河兩岸,有生命樹,一年結十二次果子,每月結果一次,樹的葉子可治好萬民。」

若望在這天上的耶路撒冷中所見的那條「生命之水的河流」上,貼上了一層更深的意義。「生命之水」即是指示被選者所得的天主的生命,或更具體的說:即是指「天主聖神」。原祖父母犯了天主的命令之後,人類再不能接近那棵「生命樹」;但是當基督降生救世之後,人類在聖教會內又找到了這棵「生命樹」;這棵「生命樹」即是在聖教會內生活的基督。這棵樹不但「一年結十二次果子」,並且它的葉子還可「治好萬民」。只要我們能活出「聖神的效果」,靈魂上的病症和軟弱,莫不獲得治療。

依照希臘原文所有九種神果來可分作三類:

(1)前三種是聖神居於人靈的善果;

(2)中三種是信友待人的善果;

(3)後三種是信友在行為上所表現的善果。

保祿在闡釋這九種神果時,又強調「關於這樣的事,並沒有法律禁止。」這話的意思是說,照這樣生活的人,就用不著法律了,因為人若有這九樣美德,必然是在天主聖神的引領之下生活,故此法律為他是多餘的。

譬如一個真有「仁愛」德行的靈魂,自然不會發怒,為他禁止發怒的法律豈不是為了多餘的?識得保祿這端道理,不禁使我們聯想起奧思定所說的那句名垂千古的金石良言:「你只管愛,就可任意行事」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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