洗禮(Baptism)

洗禮(Baptism)一詞,來自希臘文的動詞,原意是「浸入水中」,後來竟成了教會的術語,指示聖洗聖事......

洗禮(Baptism)一詞,來自希臘文的動詞,原意是「浸入水中」,後來竟成了教會的術語,指示聖洗聖事。

我們知道洗潔禮在舊約時代,以色列民的宗教上佔著十分重要的位置。梅瑟法律上明命在許多宗教的儀式舉行之前,要先行沐浴(出29:4; 30:19,20),或者為獲得法律上的潔淨,亦應洗濯(肋14:8; 15:16,18),甚至所用的器皿亦不例外(肋11:32,40; 15:5-7)。後期的經師更在此之外加上了許多其他繁雜的洗禮(谷7:1-5)。在耶穌時代的前後,亦有一種施行於新皈依以色列民宗教者的洗禮。

在其他的古老民族歷史上,亦有洗禮的存在,而這些洗禮與某些神河有著密切的關係,如巴比倫的幼發拉的,埃及的尼羅河,印度的恆河等,人們都相信在這些神河中沐浴能使人得福、康健及常生。在中國自古亦有「三日浴兒」的習俗,通稱「洗三」或「洗兒」禮。總之,這一切都在表示世界上古今中外的人類,都有一種認為水是潔淨象徵的傾向,但這一切洗禮的存在及實施,都與倫理沒有多大關係,而祇是一種法律上,象徵性的或心理上的潔淨而已。

若翰的洗禮:若翰的洗禮創新的紀元(谷1:2;若1:31),它不是舊約法律洗禮的延續,也與當時新皈依教徒的洗禮不同,因為它是準備默西亞選民的洗禮,是真正使人作補贖及獲得罪赦的洗禮(路1:17;瑪3:11),是內在的革心的洗禮,是使人有實際行動的洗禮(路3:10-14)。舊約對若翰這種新的洗禮已有所預言(依1:6;則36:25;匝13:1;詠51:9),聖教會視若翰的洗禮是聖洗聖事的先聲及準備,所不同者祇在於教會的聖洗是因聖神及水而使人重生(宗8:38,39; 10:47;谷1:8;宗1:5; 11:6;見2:38; 19:2-7)。

耶穌領受若翰的洗禮:耶穌自己以領受若翰的洗禮而揭開他傳教生活的序幕,四福音聖史都十分重視這一段事蹟,都將它筆之於福音(瑪3:13-17;谷1:9-11;路3:21;若1:29-34)。耶穌因此而「完成全義」(瑪3:15),意思是耶穌扮演「上主僕人」的腳色,承擔起普世人類的罪惡(路2:21-39;迦4:4);故此他的受洗與苦難聖死是分不開的,他甚至稱他的苦難就是他的洗禮(谷10:38;路12:50)。耶穌受洗時天開了,天主聖神降在他的頭上,天主聖父自天上隆重的向世人公佈他就是天主聖子,是默西亞救主(若1:33)。

聖教會自古以來相信耶穌藉他的洗禮,同水的接觸而賜與水一種神力;也就是說耶穌在那一刻建定了聖洗聖事。雖然它的實施是在耶穌因著自己的苦難聖死及復活,而獲得全部的絕對勝利之後,那時宗徒們才正式以天主聖三的名號,來付施聖洗聖事。宗2:38; 8:16; 10:48; 19:5載有「以耶穌基督之名而付洗」的事,這並不是說與前者之方式不同,而祇是為別與當時若翰的洗禮方式。耶穌復活後以他的全權(天上的,地下的)正式命令宗徒們往訓萬民,給他們付洗(瑪28:18-20)。谷16:15,16,更清楚的指出信德及受洗是人類得救的不二法門(參見若3:5;伯前3:20,21),宗徒們也的確照耶穌的吩咐作了,給那些信他們道理的人付了聖洗(宗2:37-41;8:12,13,35-38; 9:10-18; 10:44-48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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