耶穌基督的墳墓、墳墓(Sepulchre of Christ, Sepulchre)

古墓的出土,在考古學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,它給我們指出了不少古代民族的文明、藝術、風俗、習慣,對於聖經的研究,也給了我們不少的貢獻及幫助,使我們更能清楚明瞭聖經上許多關於埋葬死人的記載......

古墓的出土,在考古學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價值,它給我們指出了不少古代民族的文明、藝術、風俗、習慣,對於聖經的研究,也給了我們不少的貢獻及幫助,使我們更能清楚明瞭聖經上許多關於埋葬死人的記載。

聖地因為是多山而少平原的地區,可以耕種的田地並不太多,是以在聖地自古以來就以自然或人為的山洞,作為埋葬死人的墳墓。

根據考古學者們的結論,聖地墳墓的形式,可分為下列數種:

(1)石洞墓:這種石洞多在地下,就是天然石洞,或者略加人工打鑿而成,屍體由上而入,上面的洞口以石頭及沙土堵塞。這是最古老,也是最簡單的墳墓,遠在西元前四、五千年即有的一種。

(2)井墓:公元前一千五百年左右,發現一種新型的墳墓,我們稱之謂井墓,即是由上而直線向下挖掘,型同水井,在井的下邊以平行線上,再鑿一個或數個安放屍體的斜面洞穴,放入屍體後,將井內斜面側洞,以沙石完全填滿堵塞。有時井穴是稍微傾斜的,並鑿有簡單的石梯,便於下降;更有的石井墓,其存放屍體的地方,不在井底之傍,而是將洞穴鑿在井穴側面,如此可以存放一個或數個屍體。

(3)石室墓:到了公元前一千二百年前後,初期聖地的以民,可能受了腓尼基人文化的影響,開始利用所謂的石室墓。這種墳墓較大,停放的死屍也多,構造也比較複雜。先由地面向下挖掘開鑿,斜坡向下,狀似石梯,在最下面則鑿成方形的石室,室之四周修以停放屍體的石凳或在牆壁上鑿成壁龕,以存放屍體。壁龕有的呈方形,有的是下平而上部呈半月形。石梯的入口處則以岩石堵塞,幾時需要埋葬新的亡者時,則將入口的石頭移開,將屍體運入,停放在業已備妥的石凳上,需要時可將石室擴大,以安放或修鑿新的石凳,或加鑿新的壁龕。

(4)石屋墓:到了以色列民君政時代的末期,上述類型的墳墓更形擴大,它不再是一個簡單的石室,而是沿石室的四周另鑿有其他的石室,石室與石室之間有走廊及過道相聯,形成了地下的房屋。猶如羅馬的地窖,因此亦稱為「地窖墓」。這種墳墓大多已不再向地下發展,而多是依山鑿岩而成,墳墓的入口處,以方形的大石堵塞,或者更常見的是以一圓形大石塞`住墓門,開關時祇要旋轉圓石即可。

耶穌的墳墓就是屬於此後一種者,它祇有兩間,內部一間是為停放屍體,外面一間有石台,其上放有香料,以抵禦屍臭。周圍有時有一石凳,以供前往憑吊死者的家人稍事休息之用,由外間可以看到內部的屍體(若20:1,4,5,8)。自耶穌時代開始,猶太人的墳墓開始裡外加以裝飾,使之更為美觀。這點格外由橄欖山上掘出的一些古墓而得到證明。

當然除了上述的數種類型的墳墓外,其他世界各處及任何時代都有最簡單的墳墓,是就地挖坑,放入屍體而加以掩埋,周圍堆上石塊作為圍牆,頭部擺上幾塊較大的平石。至於嬰兒小孩屍身的掩埋,多利用一種具有人體形的陶罐或陶棺,將之停放在家園的附近,或葬入墳墓中。

墳墓的外面標誌:普通以民的墳墓是沒有甚為外表記號的,雅各伯在辣黑耳墳上立了碑(創35:20)當屬例外。阿幹及阿貝沙隆墳上所堆的一大堆石頭(蘇7:26; 8:29; 撒下18:17),當視為受人懲罰及吐棄的標誌。墳墓的外在修飾應是希臘時代的事(加上13:27)。按若瑟夫的記載,黑落德修建了達味及撒羅滿的墳墓(見瑪23:29),並為自己在白冷附近,修建了偉大壯觀的陵墓;但是普通百姓的墳墓是沒有甚為裝飾的,大都就地掩埋在村莊或居室的近處,為避免沾染法律上的不潔(戶16:19),每年在巴斯卦節日前,要將每個墳墓的所在地,塗以白色的標記,這種習俗至今阿剌伯人仍沿行不衰(瑪23:27,28)。

聖經上的記載:亞巴郎買了瑪革培拉山洞,作埋撒辣的墳墓(見創23章)。亞巴郎、依撒格及雅各伯皆埋葬于這個山洞中,是為其家族墓穴(創23章; 25:9,10; 47:30; 49:29,30; 50:13)。若瑟則葬於舍根,自己父親的田地中(蘇24:32)。若蘇厄亦葬在自己在厄弗辣因山區的產業中(蘇24:30),撒慕爾及約阿布的墳墓亦在自己的「故鄉」,即自己的田莊中(撒上25:1;28:3;列上2:34)。默納舍即埋在自己的花園中(編下33:20; 見列下21:18)。由此可見,以民向來將自己的親人埋葬,在自己的田園內。這種習俗仍見於新約時代,比如阿黎瑪特雅的富人若瑟,即在自己的家園內,為自己開鑿了墳墓(瑪27:60;谷15:46;路23:53;若19:41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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