逾越節又稱為巴斯卦羔羊(Paschal Lamb),是以色列民按法律遵守的三個節日之一,它的來源及訂立一定早過出谷紀上的記述,蓋它本來的目的是為向上主祭獻初生......
逾越節又稱為巴斯卦羔羊(Paschal Lamb),是以色列民按法律遵守的三個節日之一,它的來源及訂立一定早過出谷紀上的記述,蓋它本來的目的是為向上主祭獻初生之牲畜,是游牧民族的一種祭禮。但是到了出谷紀的時代,則將它與以色列民的獲救得以自由的事蹟,放在一起,以資記念不忘。
這個節期的兩個主要部份,是祭獻羔羊及吃無酵餅。原來它們也是兩個不同的節慶,配合在一起(出23:15; 12章;申16:1-8),而有了新的意義:過紅海之後,過逾越節所宰殺祭獻及所吃的羔羊,應使他們記憶起,因著那羔羊的血,他們曾幸免於死亡。
按出谷紀12章的規定,以色列民應在每年正月,即「尼散」月初十,選擇祭物:未滿一歲,完整無瑕的山羊或綿羊,在十四日黃昏將它宰殺,卻不應折斷羊骨:並以羔羊的血塗在門楣及門框上,將肉烤熟後站著吃;束上腰,手中拿著棍杖,要快吃,不應剩下什麼,若有所剩,應將它燒掉。故此事先應斟酌每人的食量,人太少時,可以同鄰居合夥進食,普通是每十一人一隻羔羊。在這個機會上,家長有責向年幼的子女解釋過節的意義(出12:34,39; 申16:3)。以民定居許地,並集中在耶京慶祝逾越節時,羔羊的血應傾倒在祭台之旁(申16:5-7; 編下35:11)。
凡滿了十二歲的以色列男子,都有責任參加過逾越節,婦女及已受過割損的外方人或客人,則可以參加,染有不潔或行路未能在「尼散」月十四日晚過節的人,應在下月十四日補過。耶穌同宗徒所吃的最後晚餐,就是逾越節晚餐(谷14:12,16)。聖保祿說耶穌基督就是我們的逾越節羔羊(格前5:7),以證明耶穌的死亡,實是有祭獻性的死亡。
緊接著,自「尼散」月十五日至二十一日,以色列民應過「無酵節」。這也正值開始收割大麥,故此「無酵節」的目的,就是將初熟之果,獻給上主,求主賜福增多收成。在這七天內所吃的餅應完全以新收的麥粉作成,去年的舊麵粉一概不准應用,並應將酵母除去(出12:15,18,19; 13:6,7; 23:16; 申16:3,4; 肋23:6),是為記念當時以色列民的倉促逃難,來不及發酵之意(出12:34,39; 申16:3);並吃苦菜。這完全是農民的節日,格外盛行於以色列民定居之後的時代。但實際上,這兩個節是完全合在一起了,這由新約上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。
無酵餅在新約上有一種新的意義。保祿指出發酵的東西是腐敗、不潔、邪惡、陳舊及虛偽的象徵。相反地,未經發酵的東西,卻是在象徵正直、純潔、真實、新生(格前5:7,8),是以信耶穌的基督徒,被比作未經發酵的麵餅。基於這一點,我們也就更易明瞭耶穌提醒自己的門徒,要躲避法利塞人、撒杜塞人及黑落德黨人的酵母,以及聖經上所說的,教友應束上腰,猶如旅途的客人,戰戰兢兢地過自己的教友生活,因為教友是以巴斯卦羔羊基督的寶血所拯救出來的(伯前1:13-22)。
初期的教會,過逾越節的儀式,雖然外表上大致興猶太人相同,但它的意義卻迴然不同。後來才漸漸加上新的禮儀,比如守齋、守夜不眠、祈禱、雞叫時誦讀出谷紀上的過紅海事蹟、給望教者付洗等;其後,則是舉行聖體大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