匝凱(Zacchaeus)

「匝凱」按希伯來文,表示「純正」的意思。「匝凱」一字也許是匝加黎雅,或則加黎雅的略寫。但這說法似不確實,因為聖經上提出兩位名叫匝刻約或匝凱的人......

「匝凱」按希伯來文,表示「純正」的意思。「匝凱」一字也許是匝加黎雅,或則加黎雅的略寫。但這說法似不確實,因為聖經上提出兩位名叫匝刻約或匝凱的人:第一位是猶大瑪加伯軍中的一名隊長(加下10:19);第二位是耶里哥的稅吏長(路19:1-10)。「匝凱」這個名字在新約只有此處出現。路加要說的故事,是一個關於「潔淨、純潔、無暇」的男士,但可憐的匝凱,很少人將他看成義人。

當耶穌進入耶里哥城時,他因身材短小,不能目睹耶穌,便往前跑,攀上了一棵野桑樹,等耶穌路過。耶穌見了他,請他下來,進了他的家與他同膳。匝凱那時就想起自己財源不公,因而痛悔,當即立志要對他所壓迫的人給予四倍賠償,並將自己的財物分出一半來施捨窮人。這種深切痛悔的表示感動了耶穌,因此,耶穌就賜給匝凱全家救恩,而且稱他為亞巴郎的兒子。既然匝凱身為「稅吏長」,他應該是個富有的人,因為按羅馬當時的習慣,稅吏長為未收足約定的稅款,應該以自己的財產償還國庫。

對於匝凱是不是因為遇見耶穌而「皈依」、還是在之前已經成了一個好人,學者們有著不同的見解。若支持推論「匝凱在之前已經皈依,在這裡被法利塞人誤解」的這一說法,可這樣去解釋匝凱。現代的西方信徒可以從這個被中傷了的人物,找到關於「自尊」的最好榜樣:耶穌說他是「亞巴郎之子」,而不是「稅吏之子」,祂確立了匝凱的尊嚴。耶穌知道、並且公承認匝凱的真正身份,匝凱是一個好的模樣,讓我們知道在別人尖酸的評價中,如何看待自己的身份。

按偽克肋孟書(Pseudo Clementine)匝凱後來做了聖伯多祿的侍從,且被聖伯多祿立為凱撒勒雅城的主教,最後在豪郎地方為主致命而死。按法國桂息(Quercy)城當時的傳說,在宗徒們離開巴力斯坦以後,匝凱也隨著離開,把自己的姓名改為亞瑪托爾(Amatour),並在該城宣道勸人。聖教會和苛仆特教會在陽曆四月二十日慶祝他的瞻禮。但傳說畢竟是傳說,沒有福音所載那麼確實,故不足為憑。

路加以馬爾谷的資料作藍本,寫成路加福音。他的取材解釋了對觀福音的作者常用的主題—耶穌基督跟社會上被遺棄的人同飲共食。這樣的行為,在福音透過許多不同的部份證明了這一點。(比喻、訓導、宣告(如這裡出現的)及奇蹟故事)。這些都是其歷史事件的重要證明。因此,我們最肯定的是:耶穌跟被遺棄的人一起用餐。

我們無法知道匝凱的故事是真有其事還是後來構成的。以匝凱的職業去看,他刻意將自己遠離人群,因為他是被眾人唾棄的,被視為「賣國賊」,為了金錢而替羅馬人工作。但耶穌沒有因為匝凱是稅吏而免除他獲得默西亞救恩的資格;匝凱同是亞巴郎之子 (路加暗示: 現在不再因著法律去斷定一個人跟天主的關係,而是一個人對耶穌的態度超越一切。如保祿所說的,外邦人也是天主的子女。)匝凱決定要看看耶穌,於是他爬上一棵野桑樹—這個渴望,正是信德的表現,因此可以擊破法律上關於天主與人的關係。

耶里哥的野桑樹

「匝凱於是往前奔跑,攀上了一棵野桑樹
要看看耶穌,因為耶穌就要從那裏經過。」
(路19:4)

耶穌進入匝凱的家,這舉動戲劇性地表現了天主的救恩。匝凱承諾向以色列人賠償欺詐過的金錢,這正是他悔改的表現。匝凱的慷慨已經遠遠超越法律規定的賠償(肋未紀6:1-7)。現在他聽到了耶穌說:「今天救恩臨到了這一家」,即是他全家都獲得了救恩。在行動上,一家之長的悔改,確可以令全家得到救恩。聖熱羅尼莫(Joachim Jeremias)以此為理由,主張早期教會應該可以因家長的悔改,而為家中的嬰孩領洗。也有一說,這個故事,縱然是真的在耶穌傳教時發生,紀錄的時候也稍為改寫過,更適用於以向外邦人的使命。然後就是宣告整個故事的高峰:「人子來,是為尋找及拯救迷失了的人。」

現代的批判學者對於耶穌有沒有真的用「人子」這用語這一點上,有著不同看法。不過,整體上他們都同意,即使他有這樣說,他都不是直接將自己等同將來的「人子」,因為耶穌當時還有著人的肉身,當祂光榮進入天國的時候,那「人子」有著的,是「超越」的身體。當耶穌復活後,教會首先認出耶穌就是要來的「人子」,之後才回想他傳教生活中的點滴。但當耶穌分施未世的救恩時,祂已經暗示過自己的身份。

這樣說,教會首先回顧主耶穌在世時的言語、行動,及祂所圓滿的救贖工程(「祂來了」)。教會首先承認在歷史中,人子來到世上,尋找並救贖迷失的人。這個說法,在耶穌跟被遺棄的人一起吃喝時、並在祂親口講亡羊及遺失銀幣的比喻時,已經被暗示了出來。

歷史、文化背景

可憐的匝凱!他常常被我們看成是「二十世紀的稅務局」人員,我們大大貶低了他的名聲!讓我們以當時地中海的文化眼光,去了解匝凱究竟是什麼人。

匝凱—「富有」的人

在聖經中所看到的人物,他們那時代,相信生命中的一切價值都被分配好的,不可以改變— 包括名譽、體液、財富、血液… 一切一切。如果一個人突然損失了貴重的東西,那就必須懷疑,有某人偷取了那好東西。如果任何人突然獲得財寶,他必須證明那不是他偷來的。因為,沒有任何光明正大的理由,會讓人突然獲得財寶。

「窮人」一詞,是形容暫時失去地位的人;他們需要做的,是讓自己盡快回到原本地位。在聖經中,「窮人」經常指孤兒及寡婦。寡婦是可以再婚,而孤兒都只是一個暫時的處境,他們可以被領養,或成長後結婚、建立家庭,他們就不再是「孤兒」。在古時對於「富有的人」的理解是:他們不需要工作。他們是有權力的主人,有工人、奴僕及被許多人服侍。匝凱是個富有的人,他也是這一類人。有時候,在聖經中「富有」可以有「貪婪」的意思;但這故事發展下去,匝凱並不像是一個貪婪的人。

作為一個稅吏,匝凱向羅馬投標獲得收稅權。他不用自己去收稅,而是聘請中間人去做。當羅馬接受了他的投標,他先一次過向羅馬繳交全區域的稅,然後,他再向該地區的人民收費,並嘗試從中獲利。收費的工作由他聘請中間人去進行。也許聽起來令人豔羨,但其實很少稅吏能夠收回所有的稅項、甚至獲得盈餘。匝凱是富有的稅吏,也能夠聘請工人為他收稅,在這裡,「富有」不一定代表「貪婪」。

耶里哥野桑樹下的「匝凱故事」砌石畫

匝凱—「義人」

當耶穌說要到匝凱的家,法利塞人竊竊私議,抱怨耶穌竟到罪人的家去,匝凱也尖銳地為自己申辯。事實上,他在請耶穌回家的途中停了下來,公開地表明自己不是他們所想的罪人。

首先,他申明自己將一半財產接濟窮人。在希臘文法上,匝凱用了現在式,用來形容時常、習慣性發生的事。匝凱一直定期地施捨給窮人。多數翻譯都用了將來式 (「我會給…」),在文法上是可能的,但沒那麼合理。在路加福音,施捨是一個正義的表現(6:30-31, 38; 11:41; 12:33; 16:9; 18:22, 29)。

接著,他說了一個條件:「我如果欺騙過誰,我就以四倍賠償。」— 在希臘文,這裡不是說他知道自己一直在欺騙別人,而只是說,如果他發現自己不知情下欺騙了誰人—他說了個驚人的條件,說他會四倍賠償 (400%的賠率)!

梅瑟法律要求(肋6:5;戶5:6-7),賠償為五分一(20%)利息。羅馬法律規定,只有被定罪的眾犯,才要四倍償還。匝凱所做的,遠遠超過法律要求,甚至達到最嚴謹的羅馬法律。

反醒

主日福音選讀的匝凱,他的個子很小,就像我們每一個。他是這麼的矮小,他要爬上樹才見得見耶穌。耶穌看見匝凱爬在樹上,大概耶穌也忍俊不禁,於是他說:「匝凱,你快下來!我今天必須住在你家中! 難道我們要在樹上吃晚餐嗎?」記住,匝凱不是一個「生活毫無污點」的人,他是一個稅吏,自私、還有壞的名譽。但天主沒有因此而離棄了他。

基督,降生成人的天主,他耐心地等待匝凱從樹上爬下來,還要到他的家中。基督想要給我們實實在在的愛。你和我有沒有這個勇氣,接待宇宙的主宰到我們家中晚餐?雖然,我們的衣衫都是破舊、難看?就算我們是這麼的微小、不配?就讓我們嘗試吧。天主愛祂所創造的萬物。人子親自來到世界,去尋找世界上最微小、最不起眼的一個…那就是你和我。我和你都是寶貴的。在天主,那「靈魂的愛人」眼中,祂對我們永遠珍而重之。

耶里哥城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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